强令、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,是指企业、工厂、矿山等单位的领导者、指挥者、调度者等在明知确实存在危险或者已经违章,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国家、企业的财产安全没有保证,继续生产会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,仍然不顾相关法律规定,以解雇、减薪以及其他威胁,强行命令或者胁迫下属进行作业,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财产损失的行为。
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,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
1、客体要件
侵犯的客体:是公共安全。
2、客观要件
客观方面:表现为强令、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,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,这里所说的强令、组织他人是指明知违章并存在着很大的危险而仍然强迫、组织他人下属进行作业。
3、主体要件
犯罪主体:是一般主体,包括具有强令资格的人,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、指挥者、调度者。
4、主观要件
主观方面:是过失。所谓过失是指行为 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,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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